安全文明施工費如何支付、如何監督,濟南市有了明確規定!
爲進一步落實《關于加強和改善工程造價監管的意見》(建標〔2017〕209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濟南市城鄉建設委在出台了提高建築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費用標准的文件後,又出台了《濟南市建築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費用計提和使用管理辦法》,確保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費用落實到位。
此次出台的《辦法》共16條,依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法規文件,對全市建築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費用計提監管、提取標准、撥付結算等作出了具體規定。《辦法》提出,建築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費用計提的監督管理由市、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適用範圍包括全市各類新建、擴建、改建的房屋建築工程、燃氣工程、供熱工程、軌道交通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費按照“企業提取、政府監管、確保需要、規範使用”的原則進行管理。
計取標准
在計提標准方面,《辦法》提出,安全文明施工費以工程造價爲計提依據,其中建築工程按工程造價的4.19%執行,燃氣、供熱工程按工程造價的3.9%執行,園林工程按工程造價的3.24%執行;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按工程造價的3.93%執行。
撥付監督
《辦法》同時提出,建設單位應在工程開工建設前,將安全文明施工費用一次性全額撥付給總包施工單位。安全文明施工費由工程總包單位統一管理,並應及時向分包單位支付。監理單位應對總、分包單位安全施工費用的撥付落實情況進行監督。
此次《辦法》的出台,即爲濟南市建築行業揚塵治理、防霾治霾費用的計取提供了依據,也推動了濟南市建築行業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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